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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每批高水平招生的录取时间表,以及高水平招生的相关规定。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结束后,不再增加

根据录取时间表,本科录取提前批准(7月8日至12日,美术课23日结束);国家特殊本科录取(7月13 ~15日);第一批本科招生(包括独立招生、专科招生、综合评估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特长生、苏联特长生等。)(7月16 ~23日);第二批本科招生[艺术与科学,艺术类甲,体育类,三校学生艺术与科学本科招生(7月24日~ 8月1日);第二届艺术类乙段及本科三校录取的学生(7月31日~ 8月8日)];提前录取高职院校(专业)(8月9 ~12日);高等职业院校入学(8月13日至18日)。我省不组织高职院校批量录取后的补充记录。

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加强对各类信息(特别是考生数据和考试成绩等重要信息)的管理。所有接触候选人信息的人员必须分别设定权限,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信息传递、交接和验证程序。每个来源学校的学生信息必须由专业人员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售、泄露或提供与招生有关的学生个人信息,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花名册、身份证号码、考试成绩、奖项、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今年我省的招生名额实行封闭式管理。招生地点不接收高校招生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要进入招生地点,需到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身份认证、指纹验证制度。

高校不得不毫无理由地撤退

根据规定,高校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后才能正式备案。若第一批本科院校在正式备案前增加预留计划为时已晚,需填写《2018年江西省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者转移需求确认表》。正式归档按计划高校数的1: 1进行(第一批以书面形式提交确认表的本科院校按学校确认的轮换要求进行归档)。正式备案后,相关高校必须及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能够被录取。除了由于职业志愿者或有限的身体条件而不服从调整等因素外,高等院校的考生不允许撤回他们的档案。

不要占用统一的招聘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录取独立考生不得占用统一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本科课程正式备案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填写自主招生志愿者的电子档案(包括高校专项、综合评估录取、高水平艺术团体、运动队等)。)根据最终确定的高校模拟投资额度和相关资质考生的优惠分数,在第一批本科课程正式备案前完成录取;在第二批大学生正式备案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候选人档案发送到相关高校,高校与第二批大学生候选人同时录取。

录取通知书上有一个“新电子照片”栏,以防止冒充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应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长应发布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所有在江西招生的高校都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并备案的招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直接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对外省大学和江西省公立本科院校的新生使用录取通知书。

省内高职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在省内外招生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本省招生应加盖“江西省高校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招生专用章”。为了严格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今年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录取通知书将一次性下发;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必须在8月2日前收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的数量和样式统一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

为了有效防止高校新生入学后冒名注册的现象,省教育考试院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设立了“新生电子照片”栏目,高校从新生电子档案中下载“新生电子照片”。

标题:江西高考从7月8日开始录取,被排除在外的考生没有理由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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