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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管理的通知》,旨在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解决普通中小学招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通知要求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南昌市民办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南昌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检查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一经批准(除变更办学场所外),原则上不变。所有私立学校均应将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招生规模纳入学校章程,作为今后批准年度招生计划的主要依据。

各民办学校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县(区)教育局和民办学校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信息,使社会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将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面试时间和录取时间将统一。城市私立学校的高中招生通过市教育考试局的网上招生系统进行,学生在线注册和申报,招生学校在线审核和录取。

市教育局将根据市教育考试中心的录取平台最终确定市区私立学校的录取人数,并按要求处理学生身份。所有未通过教育考试学院招生平台报名缴费的学生将不被录取为学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

市教育局要求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人数的核实和审核,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学生身份转移程序。在学生身份年度审核周期中,我市将专门组织人员到民办学校,逐班核对下一班学生人数,并严格查处“空挂学生身份、人分登记和假学生身份”现象。

《通知》明确指出,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过程中,只能组织一次面试,整个过程可以记录和记录。严禁将报名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成果和奥运会等竞赛成果挂钩。严禁提前招生或承诺保留学位变相招生。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必须报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五自主”办学要求。严禁各类学校以合作教育为名,通过“人民成员分离”的方式变相选择学校。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标题:南昌市民办学校的招生严禁与竞赛挂钩,必须在网上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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