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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最近发布的《关于增加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增加对公益性行业的投资。

据了解,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运营和配置效率不断提高。然而,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应短缺。

《意见》鼓励中央企业加大对节能、环保、科研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行业的投资。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可以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增加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行业的投资。根据预算管理、财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等相关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配置政府资产,支持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主体更好地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

《意见》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发挥资本配置、税收等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大财政、价格、土地和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扩大国有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建立国有资本分配和结构调整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评估措施。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作用。财政、文化等国有企业,中央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此外,《意见》提出要规范地方政府的注资行为。地方政府向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实体注资后,不得要求它们以任何形式为政府筹集资金,也不得增加各种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向国有企业等各种实体注入公益资产和储备土地。

标题: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投入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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