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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制定一部基本的医疗卫生促进法,并提出一个完善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健和健康促进法》草案于22日首次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草案建议完善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和药品短缺供应保障系统,以确保公民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中国新闻社记者张天富照片

草案分为总则、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促进健康的主要措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组织和提供、医疗卫生人员、药品安全、筹资和支付、综合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也将成为中国卫生领域第一部基本的综合性法律。

草案总则明确指出,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要以人为本。它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民的基本权益,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草案在“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一章中提出,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国家和社会应当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同时,也明确了公民的相应义务,如“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毒品领域的一些关键问题,草案改进了毒品安全制度。草案明确提出,国家应建立药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药品政策,完善药品监测预警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协调合作开展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评价和监管,确保公民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草案还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公布基本药物清单,以确保基本药物的公平获取和合理使用。所有基本药物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并实行最优惠的报销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在几个章节中通过立法手段确定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效政策,使一些医疗改革的重要措施能够得到法律的证明。

例如,在鼓励社会办医疗服务方面,草案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明确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医疗机构享受与公共医疗机构相同的政策。

在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方面,草案规定:“国家依法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国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员和工资制度”,“全社会尊重医务人员。”

同日,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刘斌杰向会议解释说,上述规定是医改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医改中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立法有利于这些政策的深入推进和稳定。”(结束)

标题:中国拟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健全短缺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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