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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南昌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自3月1日起,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调整如下:无电梯商品住宅55元/㎡,有电梯商品住宅100元/㎡,非住宅130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存款标准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3月1日之前,仍按原交存标准交存。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资金账户。

标题:南昌市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配套电梯商品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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