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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了解到,《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全省将重点排查道路、车辆、驾驶员和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扣分超过12分的驾驶员进行全面调查

我省将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认真落实各类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在重点驾驶员安全隐患整治方面,重点整治道路客车、旅游巴士、公共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和重型卡车驾驶员,对逾期未参加认证、违章记分累计超过12分、长期未接受集中教育的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全面查处和整改。

未经测试的车辆将被暂时扣留在路上

我省建议整治工作从2018年3月至12月分动员调查、综合整治、巩固升级三个阶段进行。

其中,在综合整治阶段,各地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治,加强责任落实和跟踪监督,按照隐患清单进行监督整改和销账,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和管理到位。

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查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用车、农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卡车等信息进行锁定,并对道路检查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车辆进行临时扣留,对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进行强制现场检查和强制报废。

地方工商、工商、交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改装、修理机动车的企业和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装配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审查校车司机的资格

我省将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实,12分钟后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员,应责令其运输企业限期清理。如清理不到位,应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当地教育部门应合作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和安全驾驶资格进行集中审查。不符合校车驾驶条件的,禁止驾驶校车。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和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查、出入境站场安全检查、安全通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培训。加强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改,坚决追究责任。

严格对待客车“三超一劳”

我省将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根据辖区内交通事故的特点,建立健全了重特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了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了道路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严格依法查处各类重特大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高压严控的局面。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超一劳”、酒后驾驶、违章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处理。

地方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优化设置桥梁限载和限速交通标志,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超限和超速车辆的整治力度;要重点调查超限车辆通过危险桥梁的行为,引导重型车辆行驶高等级道路,保护道路、桥梁和隧道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制止和劝说非法超载车辆,拒绝其进入高速公路,并及时向当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客运车辆应喷涂举报电话

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依靠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在客运车辆的显著位置组织实施喷涂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严格落实“五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布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被依法取缔。

标题:江西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驾驶员,扣分超过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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