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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民政部安排中央政府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放80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自7月初起,将用于紧急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受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家庭抚慰费,以支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此前,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启动了国家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到灾区检查灾情,指导当地救灾工作。根据灾区需要,民政部从南宁市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紧急调拨2200顶帐篷、6600张折叠床等中央救灾物资,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灾情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了三级灾害应急响应,拨付了1600万元同级救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和发放了大量日常救灾物资,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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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部门安排中央救灾资金支持广西做好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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