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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城市供热行业“访民问暖”的紧急通知,以加快解决当前突出的供热问题。《通知》要求地方城市供热管理部门督促供热企业实施整改,重点解决“供不应求”、“供不应求”等突出问题。在没有落实气源或没有“煤制气”气源的地区,不得禁止燃煤供热。

根据通知,自北方采暖地区进入采暖期以来,城市供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是,有些地方存在一些问题,如供暖不足、室温不达标等,影响了群众的正常供暖。为有效解决城市供热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过冬取暖,《通知》要求:

一是开展“访民问暖”,积极听取民意。在2018年元旦之前,当地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应在周末组织开展一项“走访群众,寻求温暖”的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入社区、走访住户、进行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了解群众的需求,客观掌握供热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当场解决供热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开展全面调查,找出突出问题。各地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当前城市供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结合“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和群众来电、走访、网络媒体等渠道反映的供热问题,列出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制定销售完成数制度,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供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各地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要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分析群众反映问题的原因,督促供热企业实施整改,重点解决“供不应求”、“供不应求”等突出问题。在没有落实气源或没有“煤制气”气源的地区,不得禁止燃煤供热。各供热企业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问题的整改,确保供热到位和室温达标,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温暖满意过冬。

第四,加强供热管理,严肃责任和问责。各地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抽查,防止供热不达标和供热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供热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

根据通知,各省级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应总结今冬以来当地城市供热情况及“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8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住建部:对“煤改气”气源未到位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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