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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上午9: 30,南昌市发布了《关于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来常、留常、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市“十大人才”政策!

本意见所指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的范围:

第一次来昌鲁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35岁以下首次来昌鲁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35岁以下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和高级工人(三级),首次来长流厂创业就业。

南昌的“十大人才”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常高校在校生)和技能型人才首次将户口迁入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可获安置奖励1000元。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来昌鲁昌就业

在南昌定居的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员,受聘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或与驻南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首次在南昌缴纳社会保障费的,按专职医生、专职硕士和高级技师(一级)、专职本科生和技师(二级)、专职大专和高级工(三级)分别发给每人一次性就业、定居和租房等生活补贴。未在南昌定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在南昌首次缴纳社会保障费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生活补贴。

申请生活津贴后,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员必须在常工作3年。如果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离开南昌或将其户口迁出南昌,他们需要退还剩余的津贴。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才在常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首次在常兴办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照前款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申请结算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以申请30万元以下的商业担保贷款;如果有大量企业家创办合伙企业或组织合资企业,最高贷款额为200万元;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高达600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对于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术人员专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设立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免交反担保。

4.支持来昌刘畅企业家安居乐业

第一套商品房可在本市辖区内为已开业并缴纳社会保障两年的人才购买。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含高级技师)在常创业并稳定运行2年以上,或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缴纳2年社会保障费的,分别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和6万元。购买物业型人才住房,不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只有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以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转让产权。

5.支持“985”大学毕业生来长昌创业就业

“985”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长城创业就业的,按照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长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员落户常,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企业按全日制本科(技师)3000元/人、全日制专科(高级工)1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7.支持常在高校建立创业和就业指导中心

在常高校建立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和就业指导中心,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南昌定居,毕业后留在常创业和就业。成绩突出的指导中心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补助。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功能。,努力为来到长昌的企业家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各县(开发区)积极盘活存量公寓,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的思路,建设一批具有住宅消费、社会娱乐、学校教育、医疗等配套功能的租赁人才公寓,建设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的产权式人才住房。同时,我们将根据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已在南昌定居并在南昌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二级)以上可申请租用人才公寓,租期最长为3年。当人才公寓供不应求时,应该通过抽签来分配。

10.支持人才政策“一个网通办公室”的实施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南昌人才“港、网、窗”综合服务平台,使大学毕业生和来南昌创业找工作的技能型人才能够“一网查询”人才政策,在申请考试和落实政策时能够“一网处理”。来到长昌并留在长昌的人才可以申请现金结算奖励、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在“香港网络窗口”平台上。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按照“老有所为,新有所为”的原则,政策出台后,到长株潭创业就业的人才将执行这一政策;政策发布前,在南昌创业就业的人才将执行南昌市原有的人才政策。

标题: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来长柳场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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