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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我们将全力支持五省(区)绿色金融试点改革,会同有关部门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具体来说,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我们必须想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绿色金融的投资。由于金融支持主要由金融机构实施,如何解决其内部激励问题是政策支持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就央行而言,除了传统工具,我们还在研究和探索另外两种方法。首先,有必要研究和探索将符合评级标准的绿色信贷资产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抵押品范围,这是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一大动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探索将吸收存款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绩效评估纳入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应该说,这也是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一项重要激励措施,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的。

第二,要努力培养更多“负责任”的投资者,努力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我们的改革试点。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社会声誉的作用可以刺激绿色投资。越来越多的绿色产业投资者,包括绿色债券的发行者,获得了相应的商业回报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这对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认同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如何加大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培育和吸引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引导中长期社会资本投资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是我们在大力推广中所希望的。

第三,支持和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和创新,拓宽试点地区绿色融资渠道。这包括探索环境权利的抵押和质押融资,如特许经营权、项目收入权和排放权。

第四,加快与绿色金融发展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生态,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这也是一项非常基础的工作,需要我们去推广。要点包括:统一绿色项目的定义标准,什么样的项目是绿色项目,什么样的项目和债券符合绿色债券的定义标准。同时,要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绿色项目。还需要建立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规记录等信息共享平台。,并将建立和完善绿色信用体系作为建立我国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绿色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标题:央行将支持和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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