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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意外伤害保险免交保险费1元...1月31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惠待遇,推进一系列改善老年人生活的措施。

提高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津贴标准

今年1月,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起提高我市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改进后的标准是:80岁(含)至90岁(不含)老年人的月缴费标准由80元提高到100元;90岁(含)至100岁(不含)老年人的月缴费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的月缴费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年满80岁、90岁和100岁的当月,都可以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补贴申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委托其近亲申请;养老院和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以委托他们的养老院和福利院申请;驻长部队具有军人身份,无户籍,但持有我市有效身份证件的老年人由驻长部队指派。已享受老年津贴的老年人无需再次申请,乡(镇、街道、管理处)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可直接调整支付标准。

老年津贴的发放时间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月时间为准(最早换发时间从2012年9月开始)。但是,从2012年9月至2017年12月,替换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配送方式按月社会化,具体配送银行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了解,我市从2012年9月开始发放老年津贴,发放金额近5.56亿元,惠及16万多名南昌户籍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有效改善了许多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的基本生活。截至2017年底,我市享受老年津贴的老年人已超过11.35万人,其中80-89岁老年人9.85万人,90-99岁老年人1.16万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223人。

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发生事故时可以直接申请工伤保险索赔

2017年,我市启动了70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政府出资为我市户籍70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今年,我市将继续为70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为了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在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据报道,今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再需要向他们的村(居)委会登记,也不需要支付1元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结算老年人承担的1元保费。合资格的长者可直接联络承保公司,申请意外保险赔偿。赔偿标准为: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和伤残,保险金额为14000元/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4200元/人。

标题:南昌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100岁的人每月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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