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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民政局获悉,我市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今年我市开展了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有效提高了全市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市贫困人口救助机构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达标建设任务,实现全市贫困人口残疾人护理服务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要规范老年残疾人护理工作,开展全市农村敬老院养老设施改造,重点接收残疾人和半残疾人特困人员,逐年提高残疾人和半残疾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确保到2020年,全市残疾人和半残疾人特困人群集中供养率达到50%。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同时,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敬老院所有护理人员都将持证上岗。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共养老机构改革。原则上,新建和闲置的城市公共养老机构应由公共管理,私营管理,鼓励条件成熟的农村敬老院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

通过在全市农村敬老院设立医务室和护理站或与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和合作,促进农村敬老院和医疗保健机构的融合和发展,以确保老年人的安全感和医疗保健。到2018年底,100%的农村敬老院必须开展医疗护理相结合的工作。

标题:南昌市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质量,确保未来三年农村养老保障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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