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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队统计,今年以来,全省经济继续保持去年稳中有进、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民生保障不断改善,民生福利不断提高。第一季度,江西城乡居民收入获得“良好开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二。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良好

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0元,同比增长9.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3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2位。

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7元,同比增长8%,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势头良好,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元,同比增长9.3%,比去年同期增长0.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4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2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2位。

居民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据了解,我省居民收入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工资收入仍是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收入5687元,增长7.7%,占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4.7%,对城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2.1%;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751元,增长9.7%,占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0.5%。

与此同时,净营业收入的增长已成为提高居民收入的一个亮点。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778元,增长9%,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8%,贡献率同比增长5.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25元,增长7.9%,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6.6%,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

城乡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统计显示,我省城乡收入差距已经缩小。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从去年同期的2.46下降到2.43,收入差距扩大了0.03倍。城乡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2.55)。

据了解,该省的经济继续稳步发展,有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更多的当地工人。此外,江西园区的不断完善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积极的就业和资本增加政策促进了工资收入的增长。与此同时,我省出台了一揽子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了居民创业积极性,实现了二、三产业纯收入的稳步增长。农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乡村旅游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民创业蓬勃发展。

此外,我省的民生保障牢固有力,我们继续努力克服贫困。2018年,在连续十一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我省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城乡低保和基本医疗补助继续增加。同时,我省继续加大扶贫力度,以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率先推动城市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为全省88.61万城市贫困人口提供了系统援助。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逐渐发生质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我省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增速。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可支配收入增长快0.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比可支配收入增长快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比可支配收入增长快0.8个百分点。

同时,城镇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更快。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45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3.3个百分点。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已经逐渐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的重点已经从“有足够的衣服穿”转变为“改善住房和交通”。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生活支出952元,同比增长16.6%;交通运输支出508元,同比增长17.9%。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旅行更加舒适快捷。

此外,我省居民更加重视生活质量,服务消费发展迅速。一季度,全省人均生活必需品和服务支出为276元,增长30.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生活必需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30.1%,医疗支出增长37.4%。

标题:江西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0元,同比增长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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