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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租一辆共享汽车,你必须有一个与允许的驾驶模式相匹配的驾驶执照,然后才能驾驶。4月24日,司机周无照驾驶的共享电动车在逆行途中被南昌东湖交警大队发现。25日,记者获悉,周被罚款1000元,并受到15天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这也是南昌交警查获的首起无证驾驶电动汽车的违法行为。

男性因驾驶没有驾照的共享汽车而被调查

24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一辆“Gofun shouqi”共用电动四轮车,车牌号为“gan AD02318”,因在张羽路从北向南逆行,被东湖交警大队7中队警察拦下。

司机说他不知道豫章路是单行道。我希望交警会给我进行口头教育。”第七中队的警察说,普通司机对南昌的主要单行道非常清楚。因此,警方立即要求驾驶共享电动车的男司机立即停车检查。结果,发现司机周实际上是无证驾驶。

"周说,他认为像这样的共用电动汽车可以不用机动车驾驶证就能开。"经询问,周未取得驾驶资格和机动车驾驶证。警方立即决定扣留该车,并对周涉嫌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和取证。

将进一步调查租赁车辆的原因

东湖交警通过查询这辆电动车的牌照,发现这辆电动车是分时租用的共享新能源车。也就是说,租车时,租车人必须上传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并交纳押金,审核完毕后才能开车离开。那么,为什么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周能够成功地驾驶这款共享车呢?

“我们已经要求平台的‘悟空手气’介入调查,表明周当时租用车辆。东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照驾驶的周当时对自己的租车情况含糊其辞,只是解释说他请了一个“有驾照的朋友”帮忙开锁。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只能要求拼车平台方读取江西02318的车辆信息,从而找出周租车成功的原因。截至25日19: 00,“悟空手气”没有派人到交警部门办理取车手续,也没有向交警解释周的取车和驾驶情况。

25日,从东湖交警大队获悉,该队对司机周罚款1000元,并将其拘留15天。因此,周成为南昌市第一个无照拼车的不法分子。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这种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再次发生,将进一步查处周共用电动车无证驾驶案件。

标题:南昌一名无照驾驶的男子被罚款1000元,并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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