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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据了解,航空公司空燃油附加费降低。从5日(出票日)起,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旅客加收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含)每名旅客加收10元燃油附加费。

与此同时,许多航空公司对因公致残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的每位乘客可获得0元;800公里以上的航段从20元/人减少到10元/人。

“燃油附加费是在原始出票日期征收的。换票时,燃油附加费将不予退还。”航空公司空部门提醒,12月5日之前发行的国内机票,如果更改为12月5日或之后,将不会根据新标准退款。

标题:12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下调800多公里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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