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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17国医疗保险谈判中抗癌药物的配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医院不使用医疗费用。以总控、医疗保险费用控制、“药品比例”和药品品种限制为由,影响协商药品的供应保障和合理用药需求,使癌症患者在降低药品价格并纳入医疗保险后真正“有药可用”。

药物的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它是在病人的医疗过程中药物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记者了解到,正是因为“药品比例”是公立医院的一个考核指标,而癌症的用药成本通常很高,有些医院可能不愿意分配,这无疑使癌症患者陷入了无药可买、难买的境地。这一重大举措相当于直接保障17种药物(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昔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格菲尼、西替尼、舒尼替尼、维莫哌尼、伊布替尼、Ishazomide、Pemendonin等)。

据悉,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协商药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并确定了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列入医疗保险目录的17种抗癌药物包括12种实体瘤药物和5种血液肿瘤药物,均为临床必需和有效的肿瘤治疗药物,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癌症。

在这方面,我省很快就把这一政策落到了实处。今年10月26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谈判采购目录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实施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物。直接挂网,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购买价格,要求全省各级公立医院通过江西省医疗采购平台自主购买;今年10月3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相关文件,规定从今年11月20日起,将国家协商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物纳入我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目前,我们已收到通知,并正与省卫生委员会联络。正在制定相关的着陆文件。”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将在我省迅速实施,并为协议产品的使用打开17个障碍,为医疗保险中“救命药”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标题:江西癌症患者受益于药物使用。17种抗癌药不包括在药品比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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