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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南昌火车站(以下简称“火车站”)周边出租车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有序、畅通、安全,营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法律法规,决定在火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实施禁止出租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天候禁止出租车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火车站西广场(出租车离开火车站地下候车区的前方道路除外)、天佑路至火车站前广场段(出租车车道除外)、二七南路客运段入口至惠今嘉园门段、洛阳路隧道西出口(南站派出所正对面)至洛阳路二七南路交叉口段。

二是对出租车不按禁行标志在上述区域和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警察捕捉、警察摄像和现场处罚等方式依法查处。

3.电子警察设备位置:西广场火车站客运段入口、洛阳路隧道西侧、二七南路惠今家园入口、站前路天佑路口。

4.本通知自2019年2月13日起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依法驾驶。

特此宣布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1月12日

标题:南昌火车站从2月13日起禁止出租汽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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