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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使用者规定了三种工作方法,只提供一个能否说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审判摘要:企业规定工作方法有三种:在企业上班时的办公机指纹卡、外出时的工作公司微信卡、请假时的纸上填写相关情况。 员工所在单位需要出差,企业不能只说明工作机的指纹卡记录,员工缺勤,违反规章制度。

基本事件

年1月10日,陈某加入某科技企业,担任人事经理,该职位需要出差,乙方表示接受。 年7月12日,科技企业发出通知书,通知陈某在职期间因涉嫌迟到、早退、缺勤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这时陈某正在怀孕。 陈某生产后,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判断确认应该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科技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陈某工资损失和生育医疗费。 科技企业不服,提起诉讼。

重庆一中法院审理中,科技企业规定了三种工作方法,但只提供工作机指纹卡记录,说明被告存在迟到、早退、缺勤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 由于企业有三种工作方法,不能排除陈某以其他两种方法工作的可能性。 另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约定陈某需要出差,因此也可以说明陈某有时以其他两种工作方法工作。 因此,原告仅仅提供指纹认证机的工作记录,当然不能说明被告有迟到、早退、缺勤。 另外,根据企业的员工手册可知,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状况发放,因此企业在发放工资之前通过终端审查员工的上班状况,但科技企业解除了与被告的劳动关系 科技企业和陈某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陈某的工资损失和生育医疗费。

法官的讲评

本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完整,但由于有多种工作方法,且各工作方法不能比较有效地对接,用人单位不能说明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建立相关制度,不完全

标题:【要闻】用人单位规定了三种考勤方法 仅提供一种能否说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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