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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第9号令

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各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湖北归侨(1月27日00: 00后湖北归侨集中住宿)由当地乡镇(公园、管理处)负责,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区疾控中心综合检查组负责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情况清楚、底子清楚。

二是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区疾控中心提出(电话:83752357,13870834387),并上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协调督导组),并发出集中隔离观察通知,由区疾控中心负责转移至区指定的集中观察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间接接触者)负责当地乡镇(公园和管理处)的家庭隔离。

第三,留下意见的医务人员将发热等症状报告给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电话:83709856,13576127812),综合组立即安排指定医院(电话:18172836399)将发热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当地乡镇(园区、管理处)监管的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等症状时,乡镇(园区、管理处)防控应急指挥部应向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小组报告,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小组立即安排指定医院将发热人员送往医院诊治。押运人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一旦隔离的间接接触者和返回湖北的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由当地乡镇(园区、管理处)负责审批,然后上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小组,由综合小组立即安排指定医院将发热人员接至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五、对无湖北籍海归接触史、湖北籍侨居史、疫区接触史的发热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并由首诊医院确定是否有湖北籍海归接触史、湖北籍侨居史、疫区接触史。如果是,将根据先例执行;如果没有,它将被视为普通发烧患者。

六、在指定区域内保持密切接触的心态,不得随意参观、走动,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

七、已在定点医院集中医疗观察的人员,诊疗和标本采集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由区疾控中心负责指导。

八、本地区确诊病例、本地区外发来的调查函以及本地区涉及确诊病例的其他密切联系方式均由区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置,与属地乡镇(公园和管理处)做好合作工作。

九、乡镇(公园、管理处)必须落实湖北省返乡人员和间接接触者的入户观察工作和密切接触者的集中观察工作,并确保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和正常监测。那些未能完成工作和责任不足的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十、各乡镇(公园、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卡控制力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到位。对于进入该区域的外来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测试每个卡点的温度,以免泄漏一人或一辆车。

本命令由区、乡相关部门(园区、管理处)落实到防控应急指挥部,不得有误。各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专门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做好落实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未能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责任。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应急指挥部的防疫和控制

2020年2月3日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并在对话框中发送【肺炎】获取更多信息,如南昌口罩免费上门预约入口、口罩预约序列号查询入口、微型医生在线咨询入口、实时疫情地图、南昌COVID-19肺炎最新消息、江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

标题:南昌新区发布了回家待在家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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