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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1月3日电(记者水)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没有集体经营收入的“空壳村”将于2020年彻底淘汰,预计集体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于2022年基本完成。

根据《意见》,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工作,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建立所有权清晰、权力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据介绍,清产核资的范围涉及乡镇、村庄和集体农民集体所有的三类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如耕地、林地、草地、山地、荒地、滩涂和水面;经营性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作业机械;非经营性资产,如教育、文化、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

据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仅限于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主要由成员股份设定,是否设定集体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对于集体经济较弱的村庄,主要是农业和债务较多的村庄,可以设立一定比例的集体股份,但集体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

截至2016年底,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达到380.5亿元,平均每村240万元。然而,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不清、权责不清、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鲁

标题:安徽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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