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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江南皮具厂的倒闭,大多数人都很熟悉。这首原创的网络歌曲创作于2015年5月,一直流行至今,生动地描述了企业主逃跑、员工无路可走的情形。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债权债务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新话题。债务人(债权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虑不安,而债务人(债务人)保持沉默,就好像他是隐形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当债务人消失时,债权人能做些什么来保护个人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留意诉讼时效

2016年12月,在北京做生意的李成向合作伙伴出售了一批电子元件,收货人是深圳的一家电视机制造商。甲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控制人为深圳人张佳。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这批电子元器件的货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甲方先将一半货款交给李成,李成再将全部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后,将在2017年6月30日前付清余款。

2017年上半年,由于管理不善,甲公司资不抵债。张嘉没有通知任何债权人就去了欧洲,然后就失踪了。截至今年6月底,李成仍未收到剩余的150万元货款,多次未能联系到张佳,处于亏损状态。

欠款无法追回,因此没有必要诉诸司法程序。在许多情况下,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但是,作为债权人,我们必须提前做好保护个人权利的准备,而诉讼时效是整个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久宇告诉《经济记者》。

诉讼时效是指被侵害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7条的规定,债权诉讼时效为2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自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通则》开始生效。根据该部的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时效从2年改为3年。

本案中,李成于2017年6月30日得知张嘉无力偿还欠款,诉讼时效从该日开始计算。2017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如李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强制张嘉承担还款义务;如果超过上述期限,即使法院支持李成的请求,张甲也可以在诉讼时效期满时拒绝退还款项。在后一种情况下,张嘉行使的是诉讼时效抗辩权。

但是,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延长,即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发生的一些法律原因,导致已过诉讼时效失效。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这些法律原因都是根据债权人的主观意愿而实施的行为,如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等。本案中,如果李成在2018年6月30日明确向张佳表示他想还钱,诉讼时效将从该日起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因法律原因妨碍债权人行使请求权而暂时中止,并从原因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如地震、军事活动等。如果李成在2018年6月30日遭遇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他在同年9月30日获救,诉讼时效从那天起继续计算,不算过去的三个月。

法律要求诉讼时效的中止明显高于中断,一旦进入法庭,中断的证据准备得更充分。在实践中,选择诉讼时效的中断更为方便和有效。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告诉《经济记者》。

还有恶意逃债的对策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但要求债权人的书面请求到达对方当事人或口头通知被对方当事人理解。

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债务人会恶意逃避债务,例如关闭或取消通信设备,拒绝对债权人的通知作出反应,恶意转移资产,甚至改变其惯常居住地。叶强调,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行踪或减少自己的资产,所以他会有意识地秘密进行,而债权人往往很难得到对其债权的任何回应。

当无法直接联系到债务人时,可以通过向债务人的住所、工作地点和其他商定的服务地址邮寄一份提醒函来实现时效中断的效果。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联系方式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进行提醒,即使债务人不作任何回应,也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叶强调了这一点。

例如,住在欧洲的张佳(音译)就忽略了李成的微信、电子邮件和电话,但李程灿将这些通信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保存下来,因为债权人提起的诉讼或仲裁也可能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说,在债务人逃往国外的情况下,最有效的方式是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债务人在境外,债权人无法知道其下落,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的原住所地提起诉讼。换句话说,李去深圳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张嘉。

诉讼前15日或诉讼期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财产查封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之前或之后,人民法院为限制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处分,以确保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例如,李成得知张佳在深圳当地银行有一笔100万元的存款,担心张佳会将他的财产转移,所以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该基金。

程久宇告诉记者,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法院通常以公告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公告送达是指在法院公告栏、收件人原住所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如果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将根据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强制执行是有限度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清偿债务。

但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遗嘱执行人的申请,落实遗嘱执行人及其扶养人最低生活保障所需的房屋和生活必需品。

应当指出,法律保护债务人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住房和日常必需品,并没有说保护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不能被拍卖。如果张甲除了一套自住的宅邸外,没有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这宅邸也可以用来还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如果债权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债务人及其供养家庭提供住房,或者同意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可变价格中扣除5-8年的租金,债务人的豪宅在司法出售后也将得到偿还。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张甲的宅邸是其本人和家庭的必要生活用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美国华盛顿指出,中国企业债台高筑,国家需要降低金融杠杆,实施财政改革。负债是指企业在未来需要转移资产或提供服务来偿还,从而导致经济利益外流。

据《经济》记者报道,面对债务问题,一些企业越来越谨慎。上海祁龙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官杨颖告诉《经济记者》,大多数公司都有固定的会计期间(从制造商和批发商向零售商供货到零售商付款),所以公司负责人会比较保守。例如,我们只会选择环境好、资金流动顺畅的企业进行合作。在合作之初,对方需要预付50%以上的资金,如果对方不支付余款,我们就不发货,这基本上保证了我们不会遇到逃债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欠款被及时追回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最好不要去法院。

2014年,我们部门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300万资金在截止日期后无法收回,但我们只是定期收债,并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中国,人际关系是第一生产力,对方不能还钱。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因为资金周转不公开,当他们有钱的时候就会还钱。如果他去法院起诉他,如果他不愿意,他会设法还他钱,但他以后不能再合作了。我们的欠款今年才收回,我们可以继续做生意。上面提到的人是这样说的。

标题:人逃海外,怎么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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