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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第14号令的有关要求,更好地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建立档案制度

1、建立企业恢复生产申报制度,原企业恢复生产分级审批制度同时废止。

2.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全地区“四大”企业、建筑企业、重点纳税企业、重大重点项目企业(名单另行发布)复工复产将直接向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他企业向街(镇)总部提交申报材料,由街(镇)汇总后,由行业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材料:复工复产申报报告和防疫计划(包括企业返岗人员名单)应提前24小时报送工业主管部门或当地街道(镇)指挥部(详见附件1-3)。

二是加强监管服务

企业向区工业部门或当地街道(镇)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和当地街道(镇)应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开展八一对接服务:

1、实行门到门服务。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应主动走访复工复产企业,深刻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时仍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2.提供一套支持政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应主动将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20个省级政府、25个市级政府和18个区级政府的原有政策发送给复工复产企业,使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省、市、区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

3、传纸条。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在接到企业复工备案报告时,应亲自宣讲《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注意事项通知》,提醒企业做好防疫工作。

4、指导防疫工作的部署。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要深入复工复产企业的生活区、办公区和生产经营区,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进行防疫部署,确保企业防疫控制措施有效有效。

5.检查一次人事分类账。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应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返乡人员台账进行核实,重点核实湖北省或其他重灾区是否有返乡人员。

6、一次检查应急物资。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镇)应现场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对于应急物资准备不足的,应及时向区防疫指挥部物资组和复工组报告。

7.建立联络机制。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镇)应主动收集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防疫负责人(联络员)的联系信息,同时告知企业我们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并建立联系和沟通机制,确保防疫期间沟通顺畅。

8、落实防疫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防疫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全区复工复产企业应纳入街道(镇)网格化管理,遵守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区防疫网格化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防疫相关措施。

三、日常制度的实施:

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天上报一次(统计表另行下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四上”企业、重点工程施工企业、建筑企业、重点纳税企业,街道(镇)每天下午5:00前上报其他企业。 并上报COVID-19区肺炎总部复工复产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文渊,联系人:13767093329)复工复产工作组每天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镇)汇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调整复工复产工作组办公室,更好地实现企业复工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 区防疫指挥部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恢复工作组)由区重大项目办公室调整为区发改委,许同志兼任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杨志波、于凤德同志兼任副主任,其他成员不变。

附件:1。企业复工生产记录报告

2.企业防疫和控制计划

3.企业退回员工名册(样表)

4.关于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注意事项的通知

5.疫情防控法律风险责任通知书

西湖区COVID-19肺炎防疫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在对话框中发送【恢复工作】,获取恢复工作审核和归档指南,下载附件和各区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最新消息。发送[通行证]以获得南昌电子通行证申请入口和南昌登记入口。

标题:南昌市西湖区关于做好企业复工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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