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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10月9日电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进行了监督检验。

2017年,有22批中草药和中草药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药物包括安徽致新中药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1的僵蚕、甘肃普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701的地龙、湖北青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121/191220的地肤子、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610041的蒲公英等。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当地相关企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查处。

新疆中药材不合格产品的监督抽查

标题:新疆本草堂药业等8企业22批次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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