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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私函[2017]25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实施情况。

根据通知,在《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意见》下发后,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发展,补贴发放稳步推进,补贴规模迅速扩大,社会效益显著发挥。一是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两项补贴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发布实施意见。其中,24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实施意见,3个省以省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意见,4个省以联合部门文件形式发布实施意见。两项残疾人补贴制度已在全国全面建立。第二,在加强两项补贴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推进政策体系的创新和发展。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扩大分配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可以提高两种补贴的保障能力。从生活补助标准来看,22个省每月在50-80元之间,10个省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从护理补贴标准来看,18个省每月在50-80元之间,14个省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11个省将生活补贴扩大到无固定收入、低收入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重残失业、一户多残、老残、靠老养残等困难群体;五个省已将非严重智力和精神残疾纳入护理补贴范围。第三,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发放,残疾人福利规模继续扩大。截至2017年3月31日,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补贴发放覆盖了所有县(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达到1031万和1073万,分别比2016年11月增长22.6%和23.9%;生活津贴和护理津贴分别约为133亿元和122亿元。

通知强调,各地在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是部分地区制度设计与《意见》不一致,部分省市民政领导、残联配合、财政支持的工作机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地方民政部门和残联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准确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发挥政策协同作用。二是补贴标准相对较低,动态调整机制没有普遍建立。各地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资金筹集能力,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研究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第三,信息管理和补贴滞后。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有补有补。根据《残疾人两个资助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标题:民政部 中国残联通报全国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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