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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刘辉、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日宣布,新的公共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生效。

据了解,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以及基金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购和赎回管理、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并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控制作出特别规定。

为确保新规顺利实施,避免对市场造成短期影响,新规对所有涉及基金经理投资调整的事宜给予六个月过渡期。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表示,新规关注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中的主体责任,有利于降低基金业务结构脆弱性,促进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标题: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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