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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在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经法院批准后将很快进入实施阶段。

债权人会议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次会议,分组表决”的形式召开,即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公司的全体债权人根据债权性质成立9个小组对草案进行表决。与此同时,成立了一个投资者小组,对股权调整计划进行投票。

东北特钢集团的管理者、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债权人普遍关心的审计、评估和重组方案进行了说明。1911年,有投票权的债权人在现场和网上投票后,重组计划草案一度获得通过。

据参与经理工作的金木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重组方案通过后,债务人或经理将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方案,经法院批准后,重组方案将发生法律效力。

东北特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主席、中国银行大连分行行长黄健中(601988)表示,在破产重组过程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债权人委员会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建立了联合工作组机制,并全程参与重组投资者的选择和协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此次重组将重组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两家公司为一个整体。根据重组方案草案,每户50万元以下的部分普通债权人将根据债权人的意愿得到100%的清偿,超过50万元的部分可以现金清偿或转为债务,所有普通金融债权人将转为债务。

据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理、副主任徐继盛介绍,东北特钢的破产重组最终引进了两个投资者: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的晋城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本溪钢板(000761)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3%和10%的股份;转换后的债权人之一、原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47%的股份。

东北特钢集团是国有大型特钢生产企业。由于长期以来巨大的债务负担和高昂的财务成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自去年3月以来连续违约。去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两家子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

标题:新华社: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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