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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上海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坚持“房为住,不为投机”的定位,继续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的两种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根据本市“十三五”规划的总体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编制了《上海市住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释如下:

一、计划编制过程

该计划的编制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开展“规划”的初步研究,在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初步理清“十三五”期间我市住宅发展的总体思路。

2.初稿准备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制定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邀请研究机构、行业外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听取包括市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形成规划初稿。

3.咨询和规划衔接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广泛听取市人大、CPPCC、各区、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注意反映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住房发展要求,全国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根据十三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深化完善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多次与有关部门研究,并专门召开了多次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区级部门同志共同讨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规划草案。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框架

“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发展将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从上海城市发展实际出发,着眼新目标、新要求,着眼新情况、新问题,实现新的升级和突破。该计划总体上强调了五项要求:第一,确保和改善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坚持“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突出住房功能。要解决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合理住房需求,解决常住人口、青年群体和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第二,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根据超大城市的特点,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稳定住房租赁关系,引导居民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不断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第三,积极平衡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明确提出“明显增加住房用地总量,确保商品房稳定增长,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四,更加注意解决弱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按照“保、改、拆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和旧房改造,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和特色塑造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住房发展,构建公平多元的住房公共服务体系。第五,突出地区一级的主要责任。显然,各区政府应切实承担本地区住房发展的主要责任,并将促进住房市场稳定发展、促进住房保障和服务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区级工作目标。

《规划》的框架一般分为三大部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编制依据,包括“十二五”发展回顾、形势分析和“十三五”总体思考;第三至第八部分是“十三五”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住房市场体系、住房保障体系、旧区改造、住房管理服务、住房公积金、绿色环保建设;第三部分是第九项保障措施。

三.该计划的主要特点

首先,大幅增加城市住房供应总量。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住房供应总量将比“十二五”期间增加60%左右,预计新增各类住房1.275亿平方米,约170万套。因此,住房用地的供应也显著增加,估计供应为5500公顷,比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加了近20%。其中,商品房用地2000公顷,租赁住房用地170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800公顷。

二是着力缓解住房困难。为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规划提出进一步优化“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物质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坚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房改造,多渠道保障和改善公民基本生活条件。

第三,努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了缓解常住人口、青年群体和各种人才的住房问题,该计划建议通过购买和租赁来改善住房制度。它不仅首次提出了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差异化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而且明确了新的租赁住房供应规模。预计新增出租屋约70万套,通过政策引导扩大房屋租赁企业规模。

第四,按照“保、改、拆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推进旧区改造和旧房改造。转变旧区改造工作理念,以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保保护城市风貌的前提下,优先改造房屋破旧、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需求迫切的地区。它不仅可以改善旧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还可以保护和继承历史风貌和文脉。

第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规划》要求一方面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的结构改革,增加住房总供给,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另一方面强调严格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对“群租”、“不改居”等现象的治理。

四.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个发展理念”,符合国际大都市住房发展规律,保障住房基本权益,提高生活质量,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改革,坚持“住有所居,不投机”的定位,着力推进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深化住房、公共消费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统购统租住房制度,完善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2)发展目标

以居住和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系统化”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体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保障和改善公民基本生活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市场条件、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房总量稳定增长、房价全面稳定、住房结构优化、住房困难有效缓解、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如下:第一,大幅增加城市住房供应总量。第二,出租房屋的供应量将大大增加。第三,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第四,严格规范住房市场秩序。第五,不断改善现有住房的居住条件。第六,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水平在全面提升。第七,进一步提高城市住房建设的整体水平。

(3)主要任务

一是促进住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划》提出稳步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增加市场住房供应,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提高中小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现有住房资源,完善租购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住房市场监管,支持居民自谋职业和改善住房需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和房地产中介监管。加强商业办公项目管理,加大对“非住宅变更”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应该得到保障和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城乡结合、区域优先”的原则,增加分配和供给,注重人才住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自建单位出租住房,探索货币化补贴。共有产权的住房保证了政策和标准的稳定运行,并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加强供应后管理。征收安置房严格控制实物安置,鼓励和引导货币化安置。

第三,加快改善旧房居住条件。努力建立新机制,创新方式,运用城市有机更新理念,严格执行保留和保护要求,兼顾区域发展需要,全面落实旧区改造和旧房改造政策,多渠道改善居住条件。

第四,提高房屋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系,理顺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完善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模式。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加快住宅物业服务市场化,提高居民满意度。

第五,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紧密结合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要求,完善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机制,逐步扩大覆盖面,探索拓宽使用渠道。

六是绿色环保和节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推进预制建筑发展,加快住宅建设科技创新,加强住宅建设管理,推进大型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和运营。

(4)保障措施

一是优化住宅用地供给,促进生产性城市的整合发展;二是加大财税支持,促进住房和民生改善;三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四是完善住房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管理效率;五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六是探索研究重大问题,推进住房改造升级;七是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全面落实规划任务。

标题:上海发布《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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