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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第一次重大改革。

“论文不再是‘一刀切’,职称评审中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得到合理设定,论文不再作为应用型人才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副厅长孙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意见》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轻描淡写或不要求论文。取消外语和计算机专业职称的门槛,外语和计算机专业职称的分数不再作为申请专业职称的必要条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继续教育的学时可以一次转换登记。

《实施意见》将针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对在农业、林业、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定和聘用制度。针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根据其特殊地位和经历,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并放宽学历、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等条件。《实施意见》将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实现科学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工作和特殊类别等不同类型的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和内容。

孙仁表示,实施《实施意见》后,一些地区和单位将能够自主评估副高中的职称。根据人才分布和行业发展情况,合肥、芜湖、蚌埠、苏州、安庆等城市将分别授予医药卫生、农业和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内部分医院、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将推进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独立评审。

根据国家部署,《实施意见》整合了具有相似专业属性的系列职称,探索在新兴专业领域增设职称;同时,完成级别设置,并在没有正级别的系列中逐渐将其设置为正级别。在制度的外部联系上,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联系,减少交叉重复评价。为民营企业、港澳台、外国、军队等群体的人才开通职称申报渠道,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业发展渠道,让我省人才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努力创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能施展才华的良好局面。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安徽:深化职称改革 释放人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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