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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区旅游业依法行政、依法发展和依法管理。

该系列规章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及告知工作规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办法(试行)》等。这些系统呈现出许多亮点,有些弥补了以前的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试行)》提出的“两法衔接”机制,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意味着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刑事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广西壮族自治区异地旅游行政执法协助办法(试行)》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全区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旅游行政执法水平,更有效地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以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也积极开展了全区旅游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工作。按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体系,细化和量化了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类型和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制定颁布,对涉及全区旅游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量化。(记者/武利平记者/王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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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旅游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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