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9字,读完约1分钟

我省再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

每人每月从75元涨到85元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云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实施方案》。从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10元,再提高到85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这项政策直接惠及全省512.84万城乡老年居民和2.15万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贴条件的人员,提高了人民的幸福感。

据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的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合并了两项制度,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我省覆盖城乡的两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 截至2017年11月,全省共有2257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512万名6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

这一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这是继2012年提高省级标准和2014年提高中央标准之后的第三次。省委、省政府决定尽最大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记者李海秋)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余

标题:云南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0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