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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日在全省召开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有序开展,农民进城定居人数不断增加,有效提升了全省城市化水平。

截至11月,全省已完成农户转移640万户,占全国农户转移总额的8%。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2011年底的36.8%提高到2016年的44.3%,提高了7.5个百分点;登记人口的城市化率从2011年底的16.5%上升到2016年的31.4%,增长近15个百分点;登记人口的城市化率与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之间的差距已经从20.3%缩小到12.9%。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工作力度。随着多项配套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1+N”政策体系(即“1”是加大城乡统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居民转化的意见,“N”是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财政支持政策和城市建设用地支持政策相挂钩的“人、地、钱”政策)对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我省不断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人、地、钱”相衔接方面的改革,逐步消除了体制性障碍。各地通过深化户籍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的联动机制、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流动人口400多万人,发放居住证1268万份。从2014年到2016年,全省共有254个村民委员会转变为社区居民委员会。2016年,泸水、沾益、晋宁等县、区(市)被撤销。

坚持以人民城镇化为核心,关注关系城市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深化改革,加大投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在教育方面,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的义务教育已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并实行“同地、同校、同费”的待遇,缓解了城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到2016年底,全省将有56万农民工子女在城镇接受义务教育。在就业方面,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和失业登记范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和“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截至今年9月,全省已完成培训673万人,转移农民工1345万人。在社会保障方面,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参保缴费和福利待遇等政策上给予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239万人。在住房保障方面,来自云南省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农民工将被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情况,制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办法,明确每年可分配三分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全省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截至今年9月,75,500户家庭和259,000名农业移民的住房困难已经得到解决。

同时,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的深化,综合效应进一步显现。据测算,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为2.54:1,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约11291元。(记者王淑娟)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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