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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措施

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的活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有效放宽行业准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大力推进整合创新发展”、“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五个部分,共33项措施。

在放宽行业准入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整合转化闲置资源、发展教育培训、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措施。鼓励公共建设和私营经营,将政府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委托给企业或者社会团体依法经营。

在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了鼓励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发行专项债券,引导银行机构创新开发有利于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等措施。

在土地税费政策方面,《意见》提出,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私人诊所,均可按医疗卫生用地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在促进融合、创新和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了充分利用文物、影视基地、博物馆、美术馆、美术馆、特色书店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创新旅游产品,鼓励地方政府开发具有市场潜力的大型旅游演艺项目等措施。

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和不良员工黑名单共享制度和退出机制,落实违规行为、不良消防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客户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定期披露等措施。(记者陈)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标题:贵州: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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