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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委编办了解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发布了《部分行业适度定岗定编办法(试行)》,对一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行业,如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畜牧、乡镇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等实行适度定岗定编。

据介绍,岗位设置是适度分离的,核心是乡镇的原有编制不会减少,一个也不会收。同时,通过人才的下沉来加强基层力量,从而保证基层劳动力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关键是在一些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行业,通过适当的岗位和人员配备分离以及相应的激励措施,充分利用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配备优势和相对丰富的人力资源,引导更多的县内干部和人才,将新录用的事业单位人员从县内招聘到农村,以解决边远农村的人才无法吸引、无法留住、人员配备多的问题。

在基层教育、卫生、农业技术和畜牧机构中设置中小学教学和行政人员、乡镇医务人员和农业技术和畜牧人员,应当经县级组织部门批准,县级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情况和基层单位工作需要使用。中小学实行“县管校用”,教育主管部门结合中小学规模和教职工需求,对所有中小学实行教职工岗位分配,向艰苦边远学校倾斜。基层卫生、农业技术、畜牧业等。由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到基层单位。乡镇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等基层单位。属于县级政法部门的,应当根据基层单位的任务,在本级政法编制总量内协调调整警力使用,逐步达到规定的警官标准。省、市、县各级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基层和一线单位,内地中小学教师支持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中小学。机构设置和行政关系仍在原机构中。

据悉,适度离岗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相关的基层政治经济待遇;少数民族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县)和国家承认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劳动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农业技术、畜牧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实行适度离岗,打破单位界限,在统一管理编制和人员总数内进行统筹考虑和择优评定。

在我省的编制结构中,事业编制占绝大多数,是行政编制的五倍以上。县级事业的建立是闲置的,占空全省总编制的60%。(记者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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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省教育、卫生、农技畜牧等行业将实行岗编适度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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