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1字,读完约2分钟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603000)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道,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采取缩短工伤认定时限、推进预保险政策等措施,解决农民工工伤认定难、工伤事故后处理难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到要缩短工伤认定的期限。农民工发生意外伤害的,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情况下,一般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60日期限。

《意见》要求,对因生产事故受重伤的农民工要“先抢救,后安置”,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救治。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做好工伤医疗费用网络结算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全面实施工伤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确保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时得到及时救治,减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

《意见》强调,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农民工可以选择按月享受长期待遇或一次性享受待遇。按照建设项目参保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农民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朱江)

标题:河南: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提速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0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