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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高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高校的职责,对大学生参军的激励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大学生参军后,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学生登记、学籍保留、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审核和发放。对于退休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并实行学费补贴、升学和就业等优惠政策。对未通过部队身体检疫和政治复试,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应及时安置,所在学校应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和考试。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参军,我省出台了一项慷慨的政策,规定大学生(包括大学新生)服兵役应纳入免试学生选拔指标体系,军队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的退休人员可免考(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完成高职(专科)学习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免考进入普通本科课程;高职(专科)学生被征召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完成高等职业学习后,他们参加普通本科大学入学考试,并实施单独的计划。入学率在目前3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入伍,其家庭优待金在应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加30%、20%和10%;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退休的大学毕业生中招收。

标题:江西大学生可以享受从军的优惠政策和补贴,在学习和就业方面也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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