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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亭字[2020]15号)精神,我市认真落实失业补贴和企业稳定岗位返岗政策。

首先,支付失业救济金

在防疫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失业保险参保地领取每人每月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

(一)政策实施时间

从2020年1月24日起,我省发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到疫情结束。

(2)申请条件

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3)申请程序

1.离线声明

缴费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并将停保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停保的由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缴费单位不再上报)。

申请人持有个人身份证和具有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附《南昌市流行期间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登记表》)。

2.在线申报

参保单位登录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rss.nc.gov/),点击首页在线申请选择南昌市社会保障网上大厅(公司服务),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页面顶部的“E平台”入口申请失业保险补贴。

参保人员登录“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rss.nc.gov/),点击主页在线申请选择“南昌市社会保障网上大厅(个人服务)”,输入账号和密码,然后点击页面顶部的“E平台”入口申请失业保险补贴。(在线申报模块预计将于3月10日正式开通)

3.申报的时限

参保职工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后3个月内到疫情结束时,可以申报。在防疫期间,如被保险人未能及时申领失业救济金,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发。审核后,逾期期间应支付的失业救济金将从审核后的次月重新发放。

第二,放宽失业保险稳定返还的条件

1 .申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在南昌市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去年的裁员或下岗率不高于去年全国城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全国城市调查失业率为5.5%)。对于投保员工少于30人的企业,裁员比例将放宽至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下岗率等于前一年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新增人数除以前一年每月平均投保人数的百分比)。

3.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在一次性付清欠费后,可从2015年1月1日起申请稳定的岗位返还。如果历史欠费不能一次性付清,您可以在前一年付清欠费后,在前一年申请稳定的岗位回报。符合稳定岗位补贴条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申请的企业,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三、咨询电话

失业救济金:0791-86701983,86702176(工作日)

稳定后返回:0791-86701983,83808198(工作日)

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在对话框中发送【通行证】获取南昌电子通行证,进入南昌健康登记入口。发送【肺炎】获取南昌市各区确诊病例的详细信息、各区社区防疫电话、实时疫情地图和疫区封闭社区的汇总。

标题:南昌市实行失业补贴和企业稳定岗位回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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