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48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2月1日起,中心将暂停农业银行商业贷款协议的签署。恢复时间将在农业银行系统开发完善后另行通知,以满足商业贷款协议的提取条件。

去年11月,为进一步简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都可以申请签署商业贷款年度提款协议。此前,有9家商业银行符合相关条件。存款员工只要在南昌行政区域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相关协议。

1月31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农业银行系统的原因,该中心在委托办理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时,无法获得农业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还款数据,导致签署商业贷款协议的员工无法按照协议办理提取业务。为避免延迟从农业银行商业贷款员工处提取贷款,中心将暂停签署农业银行商业贷款协议。

标题:南昌公积金暂停农行商业贷款协议的签署和收回时间,并将另行通知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fc/6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