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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公开号。]公告2017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17年6月8日

2017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潍坊润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间苯氧基苯甲醛行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中国同类产品的相关信息、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生产的间苯氧基苯甲醛分别占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4658%、3580%、5916%和51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的规定。

该申请称,原产于印度的间苯氧基苯甲醛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中国。申请人在合理获取证据和信息的基础上,以印度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申请调查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价格作为确定印度间苯氧基苯甲醛正常价值的依据,以向中国申请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作为确定出口价格的依据。在对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整后,申请人主张调查产品的申请存在较大倾销。同时,该申请称,申请调查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数量大幅增加,整体价格下降,降低和压低了国内行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导致国内行业同类产品的产能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产量、开工率、销量、销售收入、市场份额、投资回报率、现金流等指标不断恶化。 虽然国内产业遭受了重大损害,但申请调查的产品倾销与国内产业遭受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请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根据上述复审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进行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调查和调查期间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确认,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工伤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

正在调查的产品名称:间苯氧基苯甲醛,又称3-苯氧基苯甲醛,俗称醚醛。

英文名称:间苯氧基苯甲醛、间苯氧基苯甲醛、3-苯氧基苯甲醛等。简称为mpb或mpbd。

分子结构:c13h10o2

化学结构式:

产品说明:间苯氧基苯甲醛是一种重要的农药化学中间体,通常为淡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醇、苯、甲苯等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合成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原料,然后用于制造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制剂。

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29124990。关税代码下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申请调查的范围内。

第三,注册参加调查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与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参与调查注册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出口或进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生产和销售的类似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相关信息。参与调查的注册参考格式可从相关网站下载(网站附后)。

本公告所称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四.获取公共信息

相关方可从相关网站下载或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公众信息咨询办公室(电话:0086-10-65197878)搜索、阅读、复制和复制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非机密文本。在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阅案件公开信息,也可以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咨询室搜索、阅读、复制案件公开信息。

V.立案意见

利害关系方需要对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地区)等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局提出书面意见。

六.调查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商务部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抽样、听证会、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

为了获得本案调查所需的信息,商务部通常会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和参与调查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涉案的外国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商和国内进口商发出调查问卷。注册参与调查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从相关网站下载问卷。

《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案外国出口商或制造商调查问卷》中的查询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经营、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信息、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预计倾销幅度和核对表等。《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中的查询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国内同类产品情况、业务及相关信息、财务及相关信息等需要说明的问题。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问卷调查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被调查产品的贸易情况及相关信息。

其他未注册参与调查的相关方可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上述问卷,或从商务部贸易救济与调查局获取上述问卷,并按要求填写。

所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案。答题卡应包括问卷所需的所有信息。

七.机密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需要保密的,可以要求商务部对相关信息保密并说明理由。如果商务部同意其要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同时提供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机密摘要应包含足够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便其他相关方能够合理理解机密信息。如果不能提供非机密摘要,应说明原因。如果相关方提交的信息不表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利害关系方未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或者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和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调查期

本次调查于2017年6月8日开始,通常应在2018年6月8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8年12月8日。

X.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政编码: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85093403,65198490

传真:0086-10-65197586

相关网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网站名称为trb.mofcom.gov)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站是cacs.mofcom.gov)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7年6月8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7年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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