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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的价格比11的两倍还高?

预售、虚高的存款、折扣……但是“智商跟不上电子商务”,今年的“双11”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的一个令人头疼的游戏。“我必须提前很多天开始计划,但当我意外得到折扣时,却没有得到。我还跳进了一个陷阱,在这个陷阱里,业务先上升,然后下降。”消费者李(音)说,她遇到过提前预售的商品,但它们没有“双11”便宜。此外,一些消费者抱怨电子商务平台在玩“先提价后打折”的“老把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保证金不予退还”是一个不符合格式条款,将受到调查和处罚。

预售的价格要高得多

与前几年的“双11”不同,今年的多家电平台通过“预售”、支付定金、扣除定金通胀,提前10多天打开了消费者的钱包。

“过去,‘双11’只是早上在电脑前保留一次,但现在它会提前半个多月开始规划。关键的预售商品并不便宜。如果我直接从‘双11’订购,会比预售便宜300多元!”昨天,李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我觉得这次我被‘坑’了。”

李女士说,她在一家家居旗舰店通过预售选择了一堆床上用品,预售后的价格是1746.1元。昨天,她又看了一遍,发现“三件打八折”的折扣是1440.4元。“如果你在前两个小时直接拍摄,你可以回到100元”。然而,预售人提前支付了“定金”,如果她没有在当天支付最后一笔“定金不予退还”,李女士觉得自己“去核”了,就直接去找客服理论。她没想到客服会直接回复她,并说:“亲爱的,预售方没有说它低于‘双11’活动。”

“先涨价后打折”仍然很普遍

回顾过去几年的“双11”,我们可以发现“先提价后打折”是许多企业常见的销售策略,这已经成为消费者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针对这一现象,今年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加强监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际互联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双11”前的2017年部分省市互联网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了集中检查。

该电子商务平台还回应称,“双十一有严格的价格监控机制。”一是要求登记“双11”的商品价格不允许高于过去一段时间的最低交易价格,登记时系统会进行检查;第二,商家参与“双11”活动的产品在进入系统锁之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锁之后,商家不能随意改变价格。

然而,“先涨价后打折”的现象依然突出。一位名叫王的消费者想利用“双11”为她母亲买一个比翁德净水器滤芯。她在比翁德的网上旗舰店突然发现,页面上的“双11”价格是“原价429元,现价239元”,“但我几个月前买的价格是239元”。最有趣的是,她咨询了客服,说:“今年7月我在你家买了239元。后来价格上涨了吗?”客服平静地回答,“是的,亲爱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家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尽管电子商务平台规定“双11”的价格必须低于9月15日至11月10日之间最低交易价格的10%,而“双11”的价格也不得低于11月12日至12月11日之间当天的销售价格。然而,所谓的折扣是基于柜台价格,而不是通常的实际销售价格,“柜台价格基本上是随便填写的”。

SAIC:不符合格式条款将被调查

此外,“双11”预售规定中的“押金不退”也令许多消费者不满。按照惯例,“定金”适用于合同法。如果消费者后悔,押金不予退还;“定金”是一种预付款,如果合同不成功,可以退回。然而,《北京晨报》记者发现,在今年的“双11”促销活动中,用“押金”代替了“押金”。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商品及服务集中推广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推广的组织者不得使用格式条款设定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减少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集中推广的组织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约”进行监督。负责人强调,网络集中推广的组织者在推广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的方式引起消费者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益的条款的注意,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解释。

标题:预售商品的价格比11的两倍还高?顾客服务:我没说一定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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