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79字,读完约5分钟

记者昨天从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获悉,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要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建卡的贫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线要降低50%。如果有14个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他们的个人缴费将由政府全额补贴。

补贴穷人参加保险缴款

根据《意见》,我省将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脱贫的人员,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由县(市、区)政府按100元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帮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人员,如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60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老人,其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此外,减轻贫困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用人单位招用合同制农民时,应当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合同制农民本人不予缴纳。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打破户籍限制,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政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将依法纳入生育保险,雇主将支付生育保险费,而雇员个人将不支付。

减轻穷人的医疗负担

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贫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免赔额降低50%。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持优待证的贫困人员在无自付线的基层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大病保险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的标准报销。

同时,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政策。将特困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的基层医疗机构、80%的二级医疗机构和60%的三级医疗机构;年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80%,门诊提高到70%。

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妇女符合住院分娩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普通地方病包括在门诊特殊疾病中

据报道,我省常见的地方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肺结核、癫痫和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均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继续实施“灿烂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免费血液透析、重症精神疾病免费治疗、女性“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免费手术。

对于患有食管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等15种主要疾病的贫困人群,将按照疾病限额进行治疗,并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将分别按80%和70%的比例报销。对于尘肺病患者,根据规定,疗效可靠的尘肺病治疗药物将纳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标准的尘肺病治疗技术和手段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改善穷人的社会保险福利

根据意见,江西将适时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同时,根据贫困人群的保险信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向符合提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贫困劳动者支付。

此外,失业者和穷人的基本待遇得到保障。本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本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劳动合同未提前续签或终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月基数的60%计算。补贴期按每满一年一个月计算(未满的按全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农民合同制企业职工,可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减少贫困人口

医疗负担的新措施: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90%的初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6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8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80%

转诊到外部咨询的比例增加到70%

年度医疗保险基金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增加到10万元

标题:江西省宣布了补贴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的新措施,以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6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