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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以来,南昌市各级公安部门对非法购买、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以及沿街商店和居民小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通过展示近期收集的烟花爆竹向公众宣传了烟花爆竹的危害。

西湖公安局共组织开展了8次“不燃不放”执法检查,查处了16起“不燃”行政案件,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3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3起,行政拘留13起,行政处罚3起,罚款5000元1次,查获非法销售点12个,收缴烟花爆竹17支,鞭炮4519支。

公安大队、楚都大队、双岭派出所、经济发展公安局夏洛派出所共出动警力30余人,对非法购买、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警方在巡逻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胡某、蔡某、熊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分别非法存放了8支、129支、14支和17支鞭炮。目前,罗某、胡某、蔡某、熊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东湖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察突击检查辖区内的商店时,他们发现一家商店在仙石一路的食品市场附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警方立即对商店进行了调查,并当场缴获了商店内储存的10多公斤烟花爆竹。

青山湖区公安局佛塔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零售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方毅村柳村自然村入口处“开心购物超市”货架上有9支鞭炮,并立即致电店主金木接受询问和调查。经查,店主金在他经营的超市购买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以牟利。在这起案件中,办案民警按照规定对违法者金实施了五天行政拘留,并依法收缴了9支鞭炮。

标题:南昌市发起了一项禁止焚烧和燃放活动,以收集烟花爆竹的宣传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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