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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记者获悉,为使学龄儿童能及时获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免疫保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开展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据悉,201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儿童,或之前出生的无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史的儿童,应到现居住地的疫苗接种门诊补种一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为什么我们要重新接种一剂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据专家介绍,首先,根据世界消灭脊髓灰质炎的进展和中国目前的免疫规划,自2016年5月1日起,已使用1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3剂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即所有目标学龄儿童应接种1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在实施新程序的初始阶段,由于疫苗企业的生产和供应不足,一些目标学龄儿童没有接种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新免疫规划实施以来,国家提高了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生产能力,目前我省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供应充足。为了使我省学龄儿童尽快获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免疫保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我省决定尽快开展补种工作。

据省疾控专家介绍,根据我省新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实施时间,以及各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情况,可分为以下情况。请让父母比较他们孩子的情况,看看他们属于哪一个。

非移植对象的病例:

1.接种过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或五种注射疫苗的儿童,无论他们接种了多少次;

2.口服糖丸(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儿童;

属于补种对象:

1.仅口服滴(二价减毒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儿童,无论是1剂滴、2剂滴还是3剂滴,均属于补种对象。如果孩子属于这种情况,在最后一次口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28天后,及时带孩子完成再植。

2.未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的14岁以下儿童,无论出生日期如何,都属于补种对象。

标题:江西省免费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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