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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4日表示,自今年7月5日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等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将下调0.5个百分点,将释放约5000亿元资金支持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项目,并鼓励同等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银行应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的实施情况,并按季度报送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同时,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将下调0.5个百分点,可释放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将把金融机构使用减少的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纳入宏观审慎评估。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RRR定向减持是为了落实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做出的相关安排。自今年年初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法定“债转股”在合约和资金数量方面进展相对缓慢。考虑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市场化法定“债转股”的主要力量,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减持释放一定数量的具有适当成本的长期资金,形成积极的激励机制,提高其实施“债转股”的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的落地。同时,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非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有针对性的RRR减债,有利于增强小额贷款的供给能力,增加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总的来说,有针对性的RRR减债有利于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化,增加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属于有针对性的监管和精确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中性货币政策,为高质量的发展和供应方面的结构改革创造适当的货币和金融环境。

央行表示,很明显,实施单位应该在“债转股”项目中实现真正的股权投资,而不是为了获得固定收益而进行“债转股”,即不支持“名优股的真正债务”。项目;鼓励相关银行和实施实体鼓励社会资金以不低于1: 1的比例参与“债转股”项目;“债转股”的股份及相关债务减记应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由相关项目参与方根据法律法规协商确定;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相关实施单位应真正参与“债转股”后企业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债转股”项目应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发展势头,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

标题:中国央行的目标是降息0.5个百分点,以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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