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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江西将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公交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并公布各区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奖电话号码。

报告了八类主要车辆的严重交通违规行为并给予奖励

据报道,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江西省现将涉及公交车、校车等车辆的以下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

过度拥挤。根据超员范围,每人奖励50至200元不等;

(二)使用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每次奖励200元;

(三)非法安装座椅扶手的,每次奖励100元;

(4)窗贴膜颜色太暗或窗户被非法遮挡,每例奖励100元;

(五)班线经营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每辆奖励100元;

(六)班线经营者在车站外非法接载乘客、沿途招揽乘客、强行招揽乘客、倾倒乘客、倾倒乘客的,每例奖励100元;

(7)如果包车不按包车标志规定的项目运营,线路两端不在包车注册地,并招募包车合同外的乘客乘坐公共汽车,每次奖励100元;

(八)非法经营公共汽车的,每辆奖励200元。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各自公共号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关注当地公众人数后,记者进入报道平台进行报道,或扫描喷涂在公交车、校车和客运站上的获奖二维码,然后进入报道平台进行报道。此外,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了统一的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此外,举报人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执法场所,如省级口岸和执法执勤站的执勤警察举报上述违法行为。

反馈和报告信息5个工作日内核实和处理

记者了解到,如果群众扫描代码进行举报,记者应根据平台提示的要求填写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联系方式、违法地点等信息,并上传违法证据的图片或视频。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应清晰记录违法事实,主要包括车辆全景、车牌、颜色、车型等车辆外观的全景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路段特征)。

电话和现场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以及违法时间、地点、型号、号牌、车身颜色、违法行为、车辆行驶方向等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利用现有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快速指挥调度相关队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信息的核实和处理情况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反馈给举报人;如果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移交同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

每个举报人的月奖金不超过1000元

举报信息经依法核实处理的,受理举报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转账、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统一向举报人发放奖金;如果有许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有第一个举报的人将按照举报时间顺序得到奖励;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报告,视为一份报告,奖金由第一签字人领取;每个举报人的月奖金不得超过1000元。(刘文君,所有媒体的首席记者)

各区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电话号码如下:

南昌0791-86268399

九江0792-8189110

赣州0797-8125359

新宇0790-6422567

鹰潭0701-6461000

上饶0793-8260674

景德镇0798-7085700

萍乡0799-6832848

吉安0796-8228067

福州0794-8223653

伊春0795-3231845

标题:江西用举报电话举报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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