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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据了解,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扩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调整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禁烧区为:经济开发区与万里区交界处以东、梅林街-智民大道以南、经济开发区与新建区交界处以西、经济开发区与红谷滩新区交界处以北的周边地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禁烧区为:高新区与青山湖区交界以东、福大友路-常东大道-爱西湖北路以南、天香大道以西、高新区与青山湖区交界以北周边地区及爱西湖管理处整个区域;

红谷滩新区的禁烧区为:凤凰洲管理处、沙井街道办事处、洪角洲管理处、九龙湖管理处,以及米生镇盛丰高速公路以东、九龙湖中心线以南、赣江以西、赣州大道以北的周边地区。

标题:自9月1日以来南昌扩大无燃烧区的调整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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