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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推进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规划》(简称《规划》),通过加强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探索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手段,促进南昌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

县政府应制定

企业撤退和搬迁计划

根据该计划,各县、区和开发区(新区)应对辖区内现有的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当地国土、规划、房建、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功能区划和城市规划调整,确定主城区范围,梳理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名单,结合化解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企业兼并重组等实际工作,研究确定已退出城市的重污染企业名单。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搬迁计划。有搬迁任务的县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研究研究确定搬迁对象,采取切实可行的搬迁改造措施,并制定退市搬迁计划。搬迁计划应明确迁出城市的方向、时间和方式,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对于高能耗、大排放的钢铁、水泥等企业,推动企业的重污染过程全部或部分转移到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或退进园区,实现设备升级、产品升级、节能环保;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无法搬迁改造的企业,依法关闭。到2020年底,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基本完成。

解决企业员工的安置问题

带来的难题

据了解,主要城区现有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的搬迁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如有隐瞒、遗漏、逾期不报等情况。,自己承担责任。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为各县、开发区(新区)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

我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相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应加强对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的领导,积极协调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搬迁改造的安全环保管理,确保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不出现安全环保问题。切实做好搬迁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妥善解决搬迁给职工带来的生活困难。

此外,还应建立城市主要城区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和化学工业等重污染企业搬迁的月度报告制度。有关县、区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向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保局报告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市政府将不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国各地重污染企业的搬迁进行监督。

标题:南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发布钢铁等企业需要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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