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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10月1日起,江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援助制度正式实施,各地全面启动了残疾儿童康复援助制度。

五个方面的21项措施保证了对基本康复服务的需求

《实施意见》围绕“确保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所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目标,全面系统地对全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援助体系进行了要求和安排,从5个方面提出了21项措施。其内容包括界定救助对象的范围、细化救助的主要内容、制定救助标准等。

听力等五类残疾儿童的年度救助标准提高到15000元/人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席何剑锋告诉中国江西网,目前《实施意见》适度提高了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制定了更加合理的救助标准。

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标准从100-25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听力等五类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训练和援助标准将从目前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

增加三种类型的康复服务,以填补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空白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具有综合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大多数康复服务不在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其保障功能有限。

残疾儿童康复援助系统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未覆盖的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为主要援助内容,如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的改装和手术,填补了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空白,确保残疾儿童家庭获得帮助和及时援助。

简化应用程序审查流程,努力实现“最多运行一次”

《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具体包括四个环节:自愿申请、审核确定、实施协助和费用结算。

通过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深化“释放服务”改革,加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资源对接机制,简化申请审核流程,努力实现“最大运行一次”,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标题:江西启动了残疾儿童综合康复救助体系,救助标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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