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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从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获悉,从11月20日起,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协商的抗癌药物新增到我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乙类范围,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专项管理制度。报销比例、使用管理、支付结算等。按照赣人和发[2017]56号和赣人和字[2018]26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特定药物包括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昔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格菲尼、seretinib、舒尼替尼、vimurinib、伊布替尼、伊萨佐米卜、培美金刚酶和奥曲肽。

标题:江西医疗保险新增17种抗癌药物,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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