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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教育局转发了《关于转发

据了解,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近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现了使用不当、佩戴红领巾甚至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问题,损害了少先队的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的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青工委联合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全面调查,了解少先队人员佩戴和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呼号、誓言、队礼、队委会标志、鼓号等情况。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将相关线索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发现学校或者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的,应当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

同时,要求严格规范学校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小工委要引导中小学校重视红领巾、队徽等少先队标志的佩戴、使用和管理。规范少先队标志礼仪的使用。少先队员必须佩戴红领巾参加少先队员在校园内外的集会和活动,并参加升旗仪式、开幕式和毕业典礼等重要仪式;少先队辅导员在参加少先队聚会和活动时应佩戴大红色围巾;各级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和少先队辅导员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红领巾。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共青团、江西省青年工作委员会及时转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南昌市也转发了《关于转发

标题:南昌规范红色围巾和其他标志的使用。禁止将红色围巾用于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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