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02字,读完约3分钟

浙江省温岭公安部门昨天就幼儿园发生的女教师虐待幼儿事件,经过调查依法解决了两名涉案女教师,脸某涉嫌牺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拍照女教师童某因要求牺牲而被行政拘留 现在警察还在进行调查。

24日,浙江温岭一幼儿园老师虐待幼儿的照片在网上公开,教师抓住孩子的耳朵,身体悬空,孩子哭了起来,教师很高兴。

警察从多张照片中寻找被虐待的孩子

昨天,温岭警察10月24日在网上通报说幼儿园的女教师带着耳朵虐待学生的照片。 颜某年在温岭城西大街的青孔雀幼儿园工作以来,用胶带闭上嘴,倒插垃圾箱等方法反复虐待,拍照取乐。

在脸某的空间,被网民搜索到的幼儿园照片多达702张,虐待儿童的照片不少。 其中一张被证明是“应该活着”,网友发表“删除这些照片”的评论时,回答说“没关系”。 网上流传着用双手拿着幼儿双耳照片的人,今年10月上旬,颜某实施这个行为时,向同事儿童某某求助进行了拍摄。

昨天,城西大街派出所所长陈正广说,现在他们正在集中所有的警力寻找照片中对应的受害者。

虐待者在被带走之前曾向监护人请求原谅

温岭的媒体记者胡军(化名)说,事件发生后,他采访过这两位老师,之后这两位老师被警察控制了。 据胡军介绍,2人称,当时拍照的儿童某某拦住了脸某某,但脸某某必须拍好几次。

胡军说,他见到脸的时候,她的眼睛变红了,她说那个孩子很淘气,但当时没有犯错误。 她自己感到内疚,必须向父母道歉“希望他们能原谅我的无知”。

■访问

没有在儿童虐待师身上发现精神问题

颜某出生于1992年,拍她的照片的儿童某还是实习生,两个人管理着小二班。

警察说,现在警察没有发现颜某有什么精神问题。 关于公安机关是否进行心理鉴定,城西大街派出所所长陈正广回答说,现在没有接到当事人家人的申请。

颜某是家里的小女儿,大姐姐已经出嫁了。 父母已经快60岁了,都是温岭新河町的横塘头村民,看起来像个温顺的农民。

另一名涉案儿童某某,比颜某某小一岁,父母也是当地农民,家里有六岁的弟弟。

■解决疑问

为什么是挑衅罪?

虐待罪尤指家族成员,故意受伤的罪不得低于轻伤

昨天,温岭警察因涉嫌牺牲事件而与颜某行政拘留。 网友问她们为什么没有参与故意伤害罪。 牺牲比故意伤害和惩罚轻吗? 对此,警察解释说,颜某参与的可能有屠杀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挑衅罪四种罪。

对于虐待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儿童虐待罪,刑法规定虐待指虐待家庭成员。

关于侮辱罪,该罪必须公诉才能解决,受害者的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自诉。

关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者受伤达到轻伤以上的结果,才符合此罪。

对于挑衅性事件的罪行,依照刑法的规定,随便殴打别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追赶、拦截骂人的东西,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强行或者擅自破坏,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捣乱。 颜某的行为会带来受害者的恐慌、恐惧等结果,符合寻找受害者发生事件的起草标准。

另外,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牺牲者的最高刑期是5年。

本版原稿综合新京报记者李超、中央广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原标题:涉嫌寻找受害者犯下虐待儿童和幼儿的刑拘)

浙江教育厅应对幼儿园虐待事件:严格进入门槛

浙江教育厅要求各地排除教师风格

标题:【要闻】浙江温岭虐童幼师多次将学生倒插垃圾桶虐待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6146.html